煙囪拆除工程安全辦理規章原則中要注意哪幾點?
1、在高處作業中,遵照安全出產的政策,做到防護央求明白,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擬定本準則。
2、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辦法及其所需料具,有必要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3、單位工程施工擔任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擔任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學及交底,實行全部安全技術辦法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實行時不得進行施工。
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東西、表面、電氣設備和各種設備,有必要在施工前加以檢查,供認其無缺,方能投入運用。
5、攀爬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備的人員,有必要經過專業技術操練吸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有必要守時進行體魄檢查。
6、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備,發現有缺點和風險時,有必要及時處理,危及人身安全時,有必要接連作業。
7、施作業業場全部墜落或許的物件,應一概先行撤消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手忙腳亂的物料,均應堆積平穩,不阻遏公告和裝卸。東西應隨時清掃潔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收拾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扔掉。傳遞物件阻遏投擲。
8、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有必要選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辦法。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鏟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聳立建筑物,應事前設置避雷設備。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爬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颶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備逐個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墜落等表象,應立即修補完善。
9、因作業必需,暫時撤消或改變安全防護設備時,有必要經施工擔任人贊同,并選用相應的可靠辦法,作業后應立即康復。
10、防護棚搭投與撤消時,應設戒備區,并應派專人監護。阻止上下一同撤消
11、高處作業安全設備的首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標準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思考塑性影響,構造上應契合現行的相應標準的要求。